為貫徹省、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進一步強信心、鼓干勁,激勵市場主體增產增效,縣發改局牽頭起草《永春縣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文件已于5月24日經縣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政策措施》共七個部分47條,解讀如下:
第一部分,持續加大稅費優惠力度
主要包括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政策、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等5條措施。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
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第二部分,強化金融服務水平
主要包括引導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平穩接續過渡、加大中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力度、健全“政銀企擔”一站式融資對接機制、繼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推動優化貸款利率、加快資本市場融資步伐、完善政府引導型母基金架構等8條措施。
持續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發揮支小支農政策性功能,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三農”主體100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力爭年底融資擔保余額達到9.6億元。
今年全年舉辦10場政銀企對接活動,新增“政銀企擔”融資企業“白名單”50家。
第三部分,穩定工業生產
主要包括助力企業搶單拓市場、實施龍頭企業固鏈延鏈強鏈工程、實施服務型制造示范工程、鼓勵企業發展工業設計、支持工業設計特色活動、支持入駐工業園區標準化試點園區企業發展壯大、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加強創新型企業招引力度、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工作、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著力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優化企業信用修復等14條措施。
鼓勵入園企業上新設備、增資擴產,對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金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竣工投產后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實施“高企”培育行動,對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縣財政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縣財政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
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已完成相關變更手續且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在永春完成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市、縣兩級按1:1比例分攤。
第四部分,加快服務業復蘇
主要包括加大服務業引導資金對困難行業支持力度、支持物流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旅行社保證金暫緩繳納、旅行社獎補等4條措施。
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
第五部分,穩定和擴大消費需求
主要包括穩定和擴大汽車及家電消費、對符合要求的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支持開展重點促消費活動、扶持樓宇經濟發展、加大對貨運企業扶持力度、加大對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扶持力度等7條措施。
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執行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優惠利率。
第六部分,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主要包括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支持省技改項目融資、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健康發展、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提速項目環評審批、支持能耗指標交易試點和能耗雙控協作等6條措施。
對列入省級重大項目或爭取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可申請使用國家計劃指標。
第七部分,全力穩外貿穩外資
主要包括鼓勵企業多渠道拓展市場、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外資企業加快到資等3條措施。
引導企業通過省級“單一窗口”參保出口信用保險,擴大中小微企業覆蓋面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及時兌現信保獎補政策。
對新設(含增資)外商投資企業,符合到資獎勵條件的,市、縣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永春縣發展和改革局:鄭佳敏 聯系電話:05952387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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