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保障房〔2023〕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辦保函〔2017〕634號)文件精神,我縣依據《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春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的通知》(永政辦〔2018〕155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我縣營商環境,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體系,優化我縣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業務辦理的操作方式,簡化群眾公租房申請手續,結合我縣實際,現通知如下:
1.公租房申請渠道
公租房申請渠道為線上或線下多渠道申請。線上申請可手機端下載公租房APP、閩政通搜索公租房、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搜索公租房申請一件事或在互聯網政務端申請。
2.精簡申請辦理材料
申請人提出公租房申請時只需提供證明材料,通過大數據系統聯網可實現核查的其他材料可不用再提交(詳見附件)。
3.推行承諾及授權查詢
申請人應主動、誠信申報家庭情況,配合審核部門核查,承諾對申報事項真實性負責;書面授權同意審核部門對個人住房、收入、資產等信息進行查詢。
4.有關要求
簡化申請手續后,核查信息主要依托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與大數據平臺聯網自動采集。網上核對信息與申請人填報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審核結果,應按相關部門要求補充提供相關材料。
永春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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