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州市交通運輸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泉州市農村客運車輛運營補貼和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泉交規〔2023〕10號),經我局審核,現將我縣符合申報補助條件的農村道路客運車輛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從2025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與永春縣交通運輸局聯系。聯系電話:0595-23862965。
附件:1.轄區企業在營農村客運車輛運營月座位數匯總表
2.2024年度各縣、市在冊農村客運車輛核定座位數、實際運營月數明細表
3.申報企業承諾書
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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