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07-0101-2023-00010
- 備注/文號:永交〔2023〕32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9
永交〔2023〕32號
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各交通運輸企業、各在建交通項目: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交通運輸部門,以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安委會關于印發<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 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交安明電〔2023〕13 號)、《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泉州市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3〕6 號)、《泉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泉州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泉交安〔2023〕24號)、《永春縣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永安委〔2023〕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永春縣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現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切實抓好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維護交通運輸行業持續安定穩定。
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永春縣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交通運輸部門,以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動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根據《泉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泉州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泉交安〔2023〕24號)、《永春縣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永安委〔2023〕9號),從即日起在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以及我省66條細化措施和我市75項、我縣75項具體舉措,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聚焦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設施設備故障、違法違規行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隱患,強化重點整治;突出重大風險摸排、辨識、評估和管控,強化精準防范。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堅決守牢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底線。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全面摸清并動態掌握重大事故隱患底數,提升企業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意識,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推動企業員工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推動企業筑牢安全生產的“第一屏障”;對照“三個必須”強化安全監管,聚焦重大事故隱患精準嚴格執法,增強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全力確保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專項行動主要內容
(一)緊盯“關鍵少數”,狠抓企業全員責任落實
企業(項目)是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是法定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組織排查整改進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是主要負責人的法定義務。各交通運輸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在全面落實安全法定職責基礎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項工作:
1.研究組織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召集學習研究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組織開展對標對表自查自改。組織建立企業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清單,實行閉環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要指定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資金,明確整改期限,制定應急預案,并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專項行動期間,針對國內外發生的典型事故教訓,要舉一反三、汲取教訓,迅速組織排查整治本企業同類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要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兩客一危”、工程施工等領域企業每月至少1次)。
2.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發揮管理團隊和專家作用。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明確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等)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要組織制定企業各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本次專項行動工作清單,確保管理團隊安全責任落到實處;要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積極引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家力量進行技術指導,精準查找、科學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提高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
3.組織對動火等危險作業開展排查整治。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深刻吸取近期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重特大事故教訓,組織開展1次全員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對電氣焊等動火作業,要按照規定落實動火作業審批手續,作業時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遵守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要組織企業全面檢查電氣焊設備,杜絕帶病作業或使用淘汰、危及安全的電氣焊設備;要組織做好有限空間辨識確認工作,重點篩查每個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嚴格現場安全管理。組織對動火等危險作業人員以及易產生重大事故隱患的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落實崗位責任情況進行1次全面排查,嚴禁聘用和招請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人員在特種作業崗位上崗作業,建立并嚴格執行“誰招請無證人員,誰負責任”的管理制度。
4.組織對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排查整治。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對本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場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類似方式)情況開展1次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以及雙方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堅決依法處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納入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加強統籌、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5.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根據本行業領域事故特點,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至少組織開展1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兩客一危”、工程施工等領域企業每半年至少1次),特別要讓全體從業人員主動參與安全生產、真正掌握崗位安全要點,切實落實崗位安全責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災路線),提高全員應急避險意識。
6.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各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確保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確保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落地落實。應當組織本企業對照《泉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泉交安〔2021〕39號),研判是否存在重大風險;對存在重大風險的,要建立“五個清單”,制定并采取針對性措施,并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應當組織本企業全面排查涉有限空間、臨時用電、高空作業、檢維修等特殊作業風險點,逐一落實風險辨識警示、培訓教育、作業審批和現場監護等安全措施。應當要組織企業排查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按有關規定報市場監管部門完善檢驗手續。要將重大風險基本情況、管控措施和應急處置等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一線關鍵崗位人員的風險意識和專業技能水平。
(二)突出精準執法,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 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堅決整治安全監管執法“寬松軟虛”,通過精準嚴格的監管執法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突出抓好以下六項工作:
1.明確和大力宣傳排查整治標準要求。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立即部署專項行動,結合上級部門要求、事故教訓和我縣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本次整治重點事項,迅速傳達部署到各道路運輸企業、各在建交通項目,并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解讀。
2.提升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水平。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健全行業執法人員凡進必考、入職培訓、持證上崗和定期輪訓制度。要利用企業自查自改階段時間,分級組織開展監管執法(檢查)人員專題培訓。要結合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明責知責、履責盡責。要重點學習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重點執法(檢查)事項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提高監管執法(檢查)人員專業素養和法治素養。要組織編制重點檢查事項解讀材料,配合做好執法培訓相關工作。
3.形成隱患排查治理有效機制。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結合典型事故教訓和季節性、時段性特點動態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把準規律特點,深入排查重大隱患,查找薄弱環節,摸清重大風險,對重點地區開展督導幫扶。對企業自查上報的和行業監管執法發現的重大隱患,要100%列清單、建臺賬,明確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形成重大隱患排查發現、綜合整治、跟蹤督辦、驗收銷號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做到安全隱患“一抓到底、見底清零”。
4.聚焦排查整治重點精準嚴格執法。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針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前述六項重點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領域整治重點開展精準嚴格執法。對企業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已按規定報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排查整治不力導致重大事故隱患依然存在或發生事故的,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實行“一案雙罰”,積極采取信用聯合懲戒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并多次受到處罰的,依法提請政府及有關部門予以關閉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行業禁入規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緊盯不放,督促企業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嚴禁以罰代管、罰而不管。要定期通報一批、約談一批、聯合懲戒一批、停產整頓一批。專項行動期間,要通過政務網站或主流媒體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檢查)案例,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現的典型重大隱患,要嚴格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實施重大隱患作為事故處理。
5.建立倒查機制嚴格問責問效。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建立安全監管執法(檢查)責任倒查機制,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對查出后跟蹤整改不到位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嚴肅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理直氣壯開展約談通報,對排查整治不力的企業、項目要嚴肅指出存在的突出問題,情況嚴重的按規定予以嚴格處理。局安辦將定期調度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對各企業、各項目的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重大隱患整治等情況進行督促。
6.創新監管和服務方式切實提升監管執法(檢查)效能。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要運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異地執法、交叉互檢等工作方式不斷提高執法(檢查)質量,避免走形式、走過場;要運用“互聯網+監管”等信息手段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對于大數據排查發現的屢查屢犯的企業負責人和重點企業實施精準有效監管。對于涉及多部門、區域性違法違規行為的,強化信息通報共享和部門協調聯動,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聯合信用監管。要組織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專家組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進行幫扶指導。
三、交通運輸領域整治重點
要認真對照上級明確的重大隱患、重點排查整治事項,督促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項目)在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突出本次整治重點。
(一)道路運輸領域
道路客運企業重點整治:1.客運包車跨省違法經營,包括未備案或者未按照備案事項運行、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地運行;2.營運客車動態監控長期不在線或企業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未有效履行監控職責的;3.道路運輸車輛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檢驗檢測;4.從業人員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5 .客車未按規定開展接駁運輸或違反凌晨2 -5時停車休息制度,夜間駕駛客運車輛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
危貨運輸企業重點整治: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超越許可的經營范圍承運危險貨物,或者使用普通貨運車輛運輸危險貨物;2.道路運輸車輛未按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檢驗檢測;3.從業人員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
重載普通貨物運輸企業重點整治:1.托運人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違規夾帶危險貨物,或者將危險貨物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2.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大件運輸虛假申報、不按許可路線和時間行駛等違法行為;4.動態監控長期不在線或企業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未有效履行監控職責的。
要在督促道路運輸企業落實上述整治重點的基礎上,重點整治:1.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2.托運人委托不具備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貨物;3.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
(二)城市公共交通領域
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重點整治:1.未按照有關要求定期開展駕駛員體檢和心理健康教育輔導。
(三)公路運營領域
公路運營單位重點整治:1 .在役干線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為五類且未按規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2.在役干線公路隧道技術狀況評定為五類且未按規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3.截至2020年底農村公路存量五類橋梁且未按規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4.干線公路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落實不到位。
公路涉路作業單位重點整治:1.未按規定報備或擅自進行涉路作業的;2.涉路作業布控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要求設置臨時作業標志、臨時標線及其他安全設施的、現場布控不規范的。
要在督促公路運營養護單位落實上述整治重點的基礎上,重點整治:1.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2.大件運輸虛假申報、不按許可路線和時間行駛等違法行為。
(四)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重點整治:1.未按規定編制或實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2.現澆支架、掛籃等臨時設施、大型設備違規安拆和使用;3.隧道淺埋段、偏壓段或 IV、V 級圍巖段違規變更開挖方式,安全步距超標、仰拱未及時封閉,未按要求開展超前地質預報和監控量測;4.特種設備未取得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的使用登記手續;5.圍堰施工未定期開展圍堰監測監控,工況發生變化時未及時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6.沉箱浮運未驗算沉箱吃水、壓載和浮游穩定性,沉箱安裝前助浮使用的起重機吊力未復核(我縣未涉及);7.“兩區三場”設置在危險區域、動火作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四、階段安排
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局屬各單位(各股室)、各項目指揮部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在建交通項目要按照各階段工作重點有序壓茬推進。
(一)動員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要緊密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調整完善排查整治內容,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等,明確重點內容、任務舉措,及時開展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二)企業自查自改和部門幫扶(2023年7月10日前)。要督促企業(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并上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風險“兩份臺賬”。要確定“兩個重點”,即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開展幫扶;完成安全執法(檢查)隊伍培訓;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企業主要負責人6項任務,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集中入企入戶開展幫扶指導。
(三)部門精準執法(2023年11月15日前)。要聚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聚焦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結合上級工作要求和日常監管執法工作,深入企業、一線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通過差異化的執法處罰措施強化政企互信,推動企業真查真改并按規定主動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總結提高(2023年12月20日前)。要全面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推進各分管領域重大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要高度重視專項行動,全過程進行統籌協調、定期調度,針對涉及“職責交叉”和“管理脫節”的監管難題,要及時提請局黨組協調解決。
(二)要強化精準排查。要依據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對照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本行業本地區實際,細化重點檢查事項。要對本轄區問題突出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堅持嚴格執法和指導服務相結合,積極幫助企業(項目)查隱患、解難題。要組織監管執法(檢查)人員開展重大隱患判定、整改、驗收的專題培訓,根據需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
(三)要強化指導檢查。要實行綜合檢查、統專結合,進行針對性的指導檢查。將排查的企業、隱患、整改、責任情況清單化,并落實“四個清單”管理,健全發現問題隱患、會商研判風險、點評通報整改全流程督導機制,做到有清單、有臺賬、有評價、有會商、有閉環、有運用,確保做到真檢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見效。市、縣將組織開展專項督導,重點督導各交通運輸企業(項目)工作落實情況,并對自查未發現重大隱患的企業(項目)進行延伸抽查。
(四)要強化考核調度。要將把專項行動整治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公路水路安全聯防考核,作為本年度重點工作加大考核權重,并充分運用調度通報、督辦交辦、警示建議、重點約談、公開曝光等手段,建立重大風險“一張表”并定期督導檢查各交通運輸企業(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進展情況。
永春縣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 行動領導小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做好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成立永春縣交通運輸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林勝前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常務副組長:康炳耀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副 組 長:涂芳麗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汪江勇 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陳文嵐 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劉松寶 縣高速辦副主任、呈祥鄉人大主席
劉永鴻 縣興泉鐵辦副主任、局三級主任科員
成 員:郭珊娜 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人
洪錦鋒 縣交通運輸局工程股負責人
曾文龍 縣農村公路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李延清 縣交通運輸局計財股負責人
鄭鴻榮 縣交通運輸局安監股負責人
鄭曉治 縣交通運輸局路長辦負責人
顏建鵬 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曾慶錳 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黃偉鵬 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趙文輝 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陳永興 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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