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12-1600-2025-00012
- 備注/文號:永民保〔2025〕10號
- 發布機構:永春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全省80周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民保〔2015〕70號)文件精神,決定向滿80周歲以上城鄉低保老年人發放高齡補貼(每人每月100元)。為進一步做好我縣80周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發放工作,自2024年6月起,80周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資金由鄉鎮動態更新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委托代發銀行直接發放至保障對象個人賬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月保障金分配情況
經鄉鎮動態核查更新上報,縣民政局審核匯總,2025年2月合計應分配明細為:80周歲以上城鄉低保老年人296人次,高齡補貼資金29600元(詳見附件)。
二、其他事項
1.發放對象為滿80周歲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本人,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00元。
2.高齡補貼從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本人滿80周歲的次月起開始發放。
3.高齡補貼資金要社會性發放至補助對象個人賬戶,確保不錯不漏,精準補貼。
4.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應同低保金一并停止發放。
附件:2025年2月份80周歲以上城鄉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資金分配情況表
永春縣民政局 永春縣財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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