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0108-0101-2024-00011
- 備注/文號:永建〔2024〕20號
- 發布機構: 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9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綜指〔2023〕9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綜指〔2024〕1號)文件,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1萬元、省級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5萬元,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專項用于租賃住房保障。
2024年10-12月,我縣經審核符合公(廉)租住房貨幣化保障的申請家庭共計33戶9750元(詳見附件)。根據《永春縣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永政辦〔2018〕156號)、《關于永春縣公(廉)租住房貨幣化保障性工作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永保障房〔2019〕3號)文件要求,為有序推進我縣公(廉)租住房貨幣化保障工作,現撥付租賃住房補助資金9750元(詳見附件)到對象“一卡通”賬號。
請各有關鄉鎮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督促補助資金專項用于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確保資金安全、規范和專款專用。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廉租房租賃補貼資金名單
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永春縣財政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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